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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 明显地区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2022-07-02 08: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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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持续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更好激发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4号)精神,结合上年度省政府督查、各地区落实“710”工作制度、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等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1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地区和5个单位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13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开局之年。各地区、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聚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构建以产业“四地”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改善民生,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开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